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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事情机制-优化你的技术水平!-深化剖析 (springernature)

admin4个月前 (05-11)数码10

环境:Spring5.3.23

1.简介

Spring事情机制是一种用于处置系统外部或许外部事情的机制,它是Spring框架的一局部。事情机制基于监听者设计形式成功,包含事情、颁布器和监听器三个关键局部。

在Spring中,事情是主体,颁布器担任颁布事情,监听器担任处置事情。事情对象封装了事情源对象和事情相关信息,用于在事情源和监听器之间传递信息。颁布器经过注入事情颁布者成功,经常使用事情颁布者颁布事情。监听器经过成功licationListener接口来定义,用于对事情启动处置。

Spring容器提供了事情治理机制,外部很多节点都会颁布事情,也支持自定义事情。在SpringBoot中,你可以经常使用ApplicationEventPublisher接口来颁布事情,经过承袭ApplicationEvent形象类来定义事情对象,经过成功ApplicationListener接口来定义事情监听器。

总之,Spring事情机制是一个十分有用的工具,可以协助你更好地治理和处置系统中的事情。

2.事情颁布及监听

创立并颁布自己的自定义事情。经过ApplicationEvent

staticclassOrderEventextendsApplicationEvent{privateOrderorder;publicOrderEvent(Objectsource,Orderorder){super(source);this.order=order;}publicOrdergetOrder(){returnthis.order;}}

要接纳自定义ApplicationEvent,可以创立一个成功ApplicationListener的类,并将其注册为SpringBean。

staticclassOrderListenerimplementsApplicationListener<OrderEvent>{@OverridepublicvoidonApplicationEvent(OrderEventevent){System.out.printf("监听到定义事情:%s",event.getOrder().toString());}}

要颁布自定义ApplicationEvent,调用ApplicationEventPublisher上的publishEvent()方法。通常,可以经过创立一个成功ApplicationEventPublisherAware的类并将其注册为SpringBean来成功:

staticclassOrderServiceimplementsApplicationEventPublisherAware{privateApplicationEventPublishereventPublisher;@OverridepublicvoidsetApplicationEventPublisher(ApplicationEventPublishereventPublisher){this.eventPublisher=eventPublisher;}publicvoidsave(Orderorder){this.eventPublisher.publishEvent(newOrderEvent("createoderevent",newOrder()));}}

基于注解形式成功事情监听

你可以经常使用 @EventListener 注解在恣意Bean的任何方法上注册事情监听器。示例如下:

staticclassMyEventListener{@EventListenerpublicvoidreceiveOrderEvent(OrderEventevent){System.out.printf("监听到定义事情:%s",event.getOrder().toString());}}

经过一个注解,成功了事情的监听,在该方法中指定了要监听的事情类型。

假设你的方法须要监听多个事情,或许你想定义一个不带任何参数的方法,也可以在注解中指定事情类型。示例如下:

@EventListener({OrderEvent.class,UserEvent.class})publicvoidreceiveOrderEvent(){System.out.printf("监听到定义事");}

这里指明了只监听OrderEvent,UserEvent两个事情。

也可以间接经过ApplicationEvent携带参数,这样可以经过判别处置不同的事情类型,示例如下:

@EventListener({OrderEvent.class,UserEvent.class})publicvoidreceiveOrderEvent(ApplicationEventevent){System.out.printf("监听到定义事情:%s",event.getSource());}

咱们还可以经过SpEL表白式过滤事情,示例如下:

//User对象staticclassUser{privateIntegertype;publicUser(Integertype){this.type=type;}}//UserEvent事情对象staticclassUserEventextendsApplicationEvent{privateUseruser;publicUserEvent(Objectsource,Useruser){super(source);this.user=user;}publicUsergetUser(){returnuser;}}//事情监听;过滤只要User对象的type属性为1时才会触发事情@EventListener(condition="#event.user.type==1")publicvoidreceiveOrderEvent(UserEventevent){System.out.printf("监听到定义事情:%s",event.getUser());}

3.异步事情监听

异步形式1:

假构想让某个监听器异步处置事情,可以经过@Async注解支持,示例如下:

@EventListener@AsyncpublicvoidreceiveOrderEvent(UserEventevent){System.out.printf("%s-监听到定义事情:%s",Thread.currentThread().getName(),event.getUser());}

口头结果:

SimpleAsyncTaskExecutor-1-监听到定义事情:com.pack.mn.events.EventMain$User@abb3dc

异步形式2:

自定义一个事情颁布器

@BeanpublicSimple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Simple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newSimple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setTaskExecutor(Executors.newSingleThreadExecutor());return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

有个该事情颁布器,容器在初始化时会先冷静器中查找注册的自定义颁布器,源码如下:

protectedvoidinit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ConfigurableListableBeanFactorybeanFactory=getBeanFactory();//判别容器中能否有beanName=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的Beanif(beanFactory.containsLocalBean(APPLICATION_EVENT_MULTICASTER_BEAN_NAME)){this.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beanFactory.getBean(APPLICATION_EVENT_MULTICASTER_BEAN_NAME,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class);}else{//假设不存在则注册一个自动的,该自动的将经常使用自动的以后口头线程口头this.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newSimple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beanFactory);beanFactory.registerSingleton(APPLICATION_EVENT_MULTICASTER_BEAN_NAME,this.applicationEventMulticaster);}}

口头结果:

pool-1-thread-1-监听到定义事情:com.pack.main.events.EventMain$User@50f8a6

异步事情留意事项:

4.事情监听顺序

假设须要在调用一个监听器之前调用另一个监听器,可以在方法申明中参与@Order注解,示例如下:

@EventListener@Order(1)publicvoidreceiveOrderEvent1(UserEventevent){System.out.printf("%s-监听到定义事情-1:%s%n",Thread.currentThread().getName(),event.getUser());}@EventListener@Order(0)publicvoidreceiveOrderEvent2(UserEventevent){System.out.printf("%s-监听到定义事情-2:%s%n",Thread.currentThread().getName(),event.getUser());}

@Order中指定的值越小优先级越高,口头结果如下:

main-监听到定义事情-2:com.pack.main.events.EventMain$User@96bacfmain-监听到定义事情-1:com.pack.main.events.EventMain$User@96bacf

终了!!!


Spring Cloud Hystrix熔断机制原理剖析

springernature

一、前言 在分布式系统架构中多个系统之间通常是通过远程RPC调用进行通信,也就是 A 系统调用 B 系统服务,B 系统调用 C 系统的服务。当尾部应用 C 发生故障而系统 B 没有服务降级时候可能会导致 B,甚至系统 A 瘫痪,这种现象被称为雪崩现象。所以在系统设计时候要使用一定的降级策略,来保证当服务提供方服务不可用时候,服务调用方可以切换到降级后的策略进行执行。

二、Hystrix 中基于自反馈调节熔断状态的算法原理 我们可以把熔断器想象为一个保险丝,在电路系统中,一般在所有的家电系统连接外部供电的线路中间都会加一个保险丝,当外部电压过高,达到保险丝的熔点时候,保险丝就会被熔断,从而可以切断家电系统与外部电路的联通,进而保障家电系统不会因为电压过高而损坏。

Hystrix提供的熔断器就有类似功能,当在一定时间段内服务调用方调用服务提供方的服务的次数达到设定的阈值,并且出错的次数也达到设置的出错阈值,就会进行服务降级,让服务调用方之间执行本地设置的降级策略,而不再发起远程调用。但是Hystrix提供的熔断器具有自我反馈,自我恢复的功能,Hystrix会根据调用接口的情况,让熔断器在closed,open,half-open三种状态之间自动切换。

open状态说明打开熔断,也就是服务调用方执行本地降级策略,不进行远程调用。 closed状态说明关闭了熔断,这时候服务调用方直接发起远程调用。 half-open状态,则是一个中间状态,当熔断器处于这种状态时候,直接发起远程调用。

三种状态的转换:

open->half-open:当服务接口对应的熔断器状态为open状态时候,所有服务调用方调用该服务方法时候都是执行本地降级方法,那么什么时候才会恢复到远程调用那?Hystrix提供了一种测试策略,也就是设置了一个时间窗口,从熔断器状态变为open状态开始的一个时间窗口内,调用该服务接口时候都委托服务降级方法进行执行。如果时间超过了时间窗口,则把熔断状态从open->half-open,这时候服务调用方调用服务接口时候,就可以发起远程调用而不再使用本地降级接口,如果发起远程调用还是失败,则重新设置熔断器状态为open状态,从新记录时间窗口开始时间。

half-open->closed: 当熔断器状态为half-open,这时候服务调用方调用服务接口时候,就可以发起远程调用而不再使用本地降级接口,如果发起远程调用成功,则重新设置熔断器状态为closed状态。

那么有一个问题,用来判断熔断器从closed->open转换的数据是哪里来的那?其实这个是HystrixCommandMetrics对象来做的,该对象用来存在HystrixCommand的一些指标数据,比如接口调用次数,调用接口失败的次数等等,后面我们会讲解。

图中流程的说明:

注意:熔断是否开启熔断器主要由依赖调用的错误比率决定的,依赖调用的错误比率=请求失败数/请求总数。Hystrix中断路器打开的默认请求错误比率为50%(这里暂时称为请求错误率),还有一个参数,用于设置在一个滚动窗口中,打开断路器的最少请求数(这里暂时称为滚动窗口最小请求数),这里举个具体的例子:如果滚动窗口最小请求数为默认20,在一个窗口内(默认10秒,统计滚动窗口的时间可以设置),收到19个请求,即使这19个请求都失败了,此时请求错误率高达95%,但是断路器也不会打开。对于被熔断的请求,并不是永久被切断,而是被暂停一段时间(默认是5000ms)之后,允许部分请求通过,若请求都是健康的(ResponseTime<250ms)则对请求健康恢复(取消熔断),如果不是健康的,则继续熔断。(这里很容易出现一种错觉:多个请求失败但是没有触发熔断。这是因为在一个滚动窗口内的失败请求数没有达到打开断路器的最少请求数)

三、总结 系统设计时候要使用一定的降级策略,来保证当服务提供方服务不可用时候,服务调用方可以切换到降级后的策略进行执行,Hystrix作为熔断器组件使用范围还是很广泛的. 学过分布式、微服务知识的朋友们对熔断机制都不会陌生的,即使没有系统化的学习过理论知识,在实际项目开发中也使用过,熔断机制其实就是一种补救措施,不至于一个节点服务宕机了,整个服务系统全部完蛋,从业务层面上看,增强了用户体验,运营角度看,不至于太难看。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三篇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1)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的“四最”唐山品牌,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是今年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倒逼政府简政放权的重大决策部署。 区政协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协商议政的重点,月份,组织部分委员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实地考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民中心,现场听取企业办事人员和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对区编办、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际五金城、钢领国际等相关部门和企业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牛鼻子”,加大放权力度,提高审批效能,让“放”的效果持续显现、“管”的制度不断健全、“服”的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取消审批事项实现有效衔接。 截至去年底,共承接下放取消审批事项批次项,其中已承接项,衔接取消项,上级暂未下放项。 今年以来,按照市编办要求,对省取消下放的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衔接。 其中衔接取消的项。 衔接下放的项。 目前,仍有一批取消下放事项正在逐步推进当中。 二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 按照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和“应进必进”相关要求,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已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三是深化审批进程安排再造。 根据《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和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年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简化办事进程安排,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请要件。 目前,压缩审批时限达,即办件数量达到所有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事项实际提前率达到。 四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 目前全区涉及行政审批的个部门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 其中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延伸至个乡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利企便民。 五是建立了服务标准体系。 实现了行政审批、办事程序、服务模式、评价体系标准化,建立了包括大体系、个子体系、共项服务标准。 二、我区放管服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路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改革实效与社会各方期盼还有差距。 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有些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还有“两头办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 有的“一个窗口办结”、“一次取件”貌似节省企业取件频次和进度,实际前提是全部证件办齐了一次才能取走。 在一些环节还存在办事进程安排多、审批进度长、手续繁琐、资料重复提供、办事窗口设置不足、工作人员素质不佳等问题,改革实效与群众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 “放权”和“接棒”衔接不顺畅。 一是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专业性、业务性强,权责不匹配问题突出,存在“接不住”或“接不好”现象。 如农经局对应市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等多个局,我区现无专业技术人员,有些下放职能一时难以履行到位。 二是个别放权与实际契合度低,如交通、地震等在区级办理量很小,部分事项甚至“零办理”,造成设专人浪费、不设专人又不懂专业的两难局面。 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高。 一是行政审批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 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多个职能部门、多个审批环节,各种审批要件、程序、环节依然繁多。 二是各系统改革缺乏统一标准。 如减证便民工作,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等,但申请廉租房、征地拆迁对象认定、银行贷款等,这些证明又必不可少,导致群众不知所措。 三是工作作风亟需转变。 “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办不成”的情况还客观存在,特别是服务新经济方面,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跟不上,敷衍塞责、推诿拖沓现象偶有发生。 信息共享存在壁垒。 “互联网”等创新手段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相关部门联通和审批信息的共享,但不少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都是在纵向网上运行,条块分割严重,尚未互通共享数据,公民的户籍、教育、就业和企业的工商、税务等基本信息处于碎片化状态,使得同一件事项需要多次录入,增加了基层工作量,影响了审批效率,“一网受理”仍有局限。 专业性人才面临挑战。 随着审批局的组建,审批工作涉及范围不断拓展,人员数量和素质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正式人员还未到位,目前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大多是各单位推送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超前服务思想不强,主动对接项目、服务项目氛围还不够浓厚。 行政审批局人才建设面临严峻挑战,尤其是窗口部门人员紧缺。 比如:实施 “多证合一”登记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窗口的业务量呈爆发式增长,“人少事多”影响登记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的几点建议要真正实现“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总体要求,就必须牢牢坚持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将改革进行到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服务实现无缝对接。 着力做好行政审批局改革前后衔接工作。 一是开展行政审批“清零”工作。 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清空,重新梳理、重新论证、重新确认,并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规范。 二是做好整体设计,统筹谋划组织设置、事权划转。 对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划转到位。 对暂不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由相关部门进驻或在原部门设置的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接权能力。 放管服改革,“放”是前提,“管”是基础,“服”是追求。 一是要十足发挥我区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改革目标的系统谋划和过程把控,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同向发力,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市场间、政府与社会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形成改革整体推进合力。 二是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特别是应本着人随事走的原则,在下放事项的同时,帮助接权单位培训人员、完善设备、提高水平,杜绝“甩手掌柜”,让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承接好审批事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接权单位要本着接住接好的原则,搞好协调对接,在充实力量、提升能力的同时,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应对权力下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下放事项安全着陆。 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进程安排网上运行,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 大力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综合运用,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 对相关部门已取消而其他部门仍要求群众出具的各种证明,应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而不应该找群众提供。 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制度标准先行,整合服务资源。 打破政务资源交换共享的壁垒,推动服务资源整合联动,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争取“最多跑一次”,甚至“最好不用跑”,切实增进路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升级信息平台,增强技术支撑。 十足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真正做到让民众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以轻松完成在线审批、网上办证、业务查询等办事手续。 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尽快完善行政审批局人员配备,完成对进驻窗口单位的审批事项、办件进程安排、人员情况调研摸底,形成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清单,为审批岗位设定及审批事项划转提供准确事实依据。 二是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制定部门审批责任清单,明确审批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三是加强审批队伍建设,培养公仆思想,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 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以健全的制度约束人、管理人。 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强化人员学习培训,由原单位对审批局现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在短进度内熟悉工作,尽快进入角色。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2)一、加快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提升部门形象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进一步抓紧抓好;二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对构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和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真正把信息公开做到细致;三是严格按照《会宁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等要求,按时公布我单位县列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情况;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协调其他部门,确保信息的归集及时到位。 二、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能力。 一是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创新审批方式。 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于取消核准事项,按照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后续监管;对于下放审批事项,正确行使行政审批权力。 二是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工作,制定《会宁县企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报建事项承诺制准入标准》,企业在取得用地和城乡规划许可、按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后,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并接受相关验收监督,实行“先建后验”。 进一步简为企业减负增速提质、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三、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创新服务方式。 一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定期对市场主体行为检查,加大抽查频次。 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充分利用甘肃省协同监管平台和信用白银网站,归集录入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监督、共同管理的目标。 二是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健全部门横向协同化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明确并联审批时限,各环节的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尽量压缩。 在推行并联审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联合评估、联合评审等“多合一”工作新机制,切实提高并联审批效率。 四、加强便民服务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严格按照“减证便民”“最多跑一次”要求,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实现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提升群众满意度。 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全心全意为群众搞好业务指导服务。 开展为民服务和业务提升教育活动和培训,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为民意识、业务水平,打造服务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队伍,切实提升我局的形象和服务能力。 同时,加大大厅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窗口办事环境,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态度,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及时回应反馈意见。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3)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的“四最”唐山品牌,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是今年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倒逼政府简政放权的重大决策部署。 区政协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协商议政的重点,月份,组织部分委员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实地考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民中心,现场听取企业办事人员和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对区编办、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际五金城、钢领国际等相关部门和企业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牛鼻子”,加大放权力度,提高审批效能,让“放”的效果持续显现、“管”的制度不断健全、“服”的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取消审批事项实现有效衔接。 截至去年底,共承接下放取消审批事项批次项,其中已承接项,衔接取消项,上级暂未下放项。 今年以来,按照市编办要求,对省取消下放的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衔接。 其中衔接取消的项。 衔接下放的项。 目前,仍有一批取消下放事项正在逐步推进当中。 二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 按照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和“应进必进”相关要求,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已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三是深化审批进程安排再造。 根据《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和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年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简化办事进程安排,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请要件。 目前,压缩审批时限达,即办件数量达到所有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事项实际提前率达到。 四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 目前全区涉及行政审批的个部门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 其中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延伸至个乡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利企便民。 五是建立了服务标准体系。 实现了行政审批、办事程序、服务模式、评价体系标准化,建立了包括大体系、个子体系、共项服务标准。 二、我区放管服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路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改革实效与社会各方期盼还有差距。 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有些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还有“两头办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 有的“一个窗口办结”、“一次取件”貌似节省企业取件频次和进度,实际前提是全部证件办齐了一次才能取走。 在一些环节还存在办事进程安排多、审批进度长、手续繁琐、资料重复提供、办事窗口设置不足、工作人员素质不佳等问题,改革实效与群众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 “放权”和“接棒”衔接不顺畅。 一是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专业性、业务性强,权责不匹配问题突出,存在“接不住”或“接不好”现象。 如农经局对应市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等多个局,我区现无专业技术人员,有些下放职能一时难以履行到位。 二是个别放权与实际契合度低,如交通、地震等在区级办理量很小,部分事项甚至“零办理”,造成设专人浪费、不设专人又不懂专业的两难局面。 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高。 一是行政审批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 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多个职能部门、多个审批环节,各种审批要件、程序、环节依然繁多。 二是各系统改革缺乏统一标准。 如减证便民工作,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等,但申请廉租房、征地拆迁对象认定、银行贷款等,这些证明又必不可少,导致群众不知所措。 三是工作作风亟需转变。 “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办不成”的情况还客观存在,特别是服务新经济方面,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跟不上,敷衍塞责、推诿拖沓现象偶有发生。 信息共享存在壁垒。 “互联网”等创新手段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相关部门联通和审批信息的共享,但不少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都是在纵向网上运行,条块分割严重,尚未互通共享数据,公民的户籍、教育、就业和企业的工商、税务等基本信息处于碎片化状态,使得同一件事项需要多次录入,增加了基层工作量,影响了审批效率,“一网受理”仍有局限。 专业性人才面临挑战。 随着审批局的组建,审批工作涉及范围不断拓展,人员数量和素质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正式人员还未到位,目前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大多是各单位推送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超前服务思想不强,主动对接项目、服务项目氛围还不够浓厚。 行政审批局人才建设面临严峻挑战,尤其是窗口部门人员紧缺。 比如:实施 “多证合一”登记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窗口的业务量呈爆发式增长,“人少事多”影响登记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的几点建议要真正实现“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总体要求,就必须牢牢坚持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将改革进行到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服务实现无缝对接。 着力做好行政审批局改革前后衔接工作。 一是开展行政审批“清零”工作。 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清空,重新梳理、重新论证、重新确认,并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规范。 二是做好整体设计,统筹谋划组织设置、事权划转。 对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划转到位。 对暂不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由相关部门进驻或在原部门设置的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接权能力。 放管服改革,“放”是前提,“管”是基础,“服”是追求。 一是要十足发挥我区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改革目标的系统谋划和过程把控,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同向发力,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市场间、政府与社会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形成改革整体推进合力。 二是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特别是应本着人随事走的原则,在下放事项的同时,帮助接权单位培训人员、完善设备、提高水平,杜绝“甩手掌柜”,让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承接好审批事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接权单位要本着接住接好的原则,搞好协调对接,在充实力量、提升能力的同时,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应对权力下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下放事项安全着陆。 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进程安排网上运行,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 大力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综合运用,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 对相关部门已取消而其他部门仍要求群众出具的各种证明,应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而不应该找群众提供。 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制度标准先行,整合服务资源。 打破政务资源交换共享的壁垒,推动服务资源整合联动,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争取“最多跑一次”,甚至“最好不用跑”,切实增进路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升级信息平台,增强技术支撑。 十足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真正做到让民众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以轻松完成在线审批、网上办证、业务查询等办事手续。 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尽快完善行政审批局人员配备,完成对进驻窗口单位的审批事项、办件进程安排、人员情况调研摸底,形成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清单,为审批岗位设定及审批事项划转提供准确事实依据。 二是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制定部门审批责任清单,明确审批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三是加强审批队伍建设,培养公仆思想,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 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以健全的制度约束人、管理人。 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强化人员学习培训,由原单位对审批局现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在短进度内熟悉工作,尽快进入角色。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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